部门简介

党委组织部是党委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党委联系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的桥梁,是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具体实施者和协调部门。党校是学校党委对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部工作职责

1.在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为学校党委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参谋、咨询和服务。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提出具体措施,经学校党委批准后,贯彻执行。

2.认真抓好校内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校内各级党组织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校内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校内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

3.认真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学校党委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党内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党建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

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发展质量。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5.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党委选派校级干部到上级党校培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情况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校内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积极抓好校、院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做好各级干部的选拔、调配和任用工作;会同人事部门抓好对科级干部的聘任工作。

6.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培养教育、选拔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制定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和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做好推荐、培养、考察后备干部工作。

7.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负责对外派干部的选送和交流,定期做好挂职干部和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考核和服务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协助统战部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等工作;配合离退休处、人事处做好有关老干部工作。

8.负责全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统计年报和上报;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做好有关干部、党建信息和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出国(境)的政审工作;搞好组织工作网站建设;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校工作职责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要求,以党校为阵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党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举办培训班、轮训班、理论研讨班等,组织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3.做好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组织党校教员对党课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进行研讨交流,以提高党校的教学质量。

4.对分党校的组织机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

5.在校党委及党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