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校第三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次数:217

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后勤服务总公司党委、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
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2016年度学校党委党校工作要点,党校拟于10月中旬举办第三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为主题,围绕党的宗旨、党的纲领、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与青年党员的思想修养等方面的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知识和理论,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等专题培训。
二、培训对象
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被各学院(后勤总公司、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直属党总支列为培养对象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为二、三年级的本科生、二年级的专科生和研究生。二、三年级送培名额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参考比例分别为12% 和10%,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送培比例,毕业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再推荐进党校学习。
各学院(后勤总公司、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加强对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积极鼓励、引导青年教师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教职工送培党校学习不限名额。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10月中旬
(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形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业余学习为主,采取集中上课、分组讨论、参加社会实践、自学等形式进行。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后勤总公司、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直属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进行部署,确保选送质量。各学院(后勤总公司、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直属党总支确定的拟培训人员名单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在第三十七期党校开班之前,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要对拟培训人员召开学前动员大会,要求学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共西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细则》的规定,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选送进党校学习:
1、大学期间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的;
2、在校期间必修课程仍有补考、重修不合格的,或参加本期党校培训的学员上一学期必修课程有挂科的;
3、团员推优票决未通过的。
(四)学员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心得体会评分、党校学习期间表现三部分内容。理论考试成绩占80%,平时表现占15%,心得体会成绩占5%。学员结业成绩合格,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党组织吸收新党员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培训管理
1、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将学员10—15人编为1组,每组必须由1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担任组长。以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为基础,若干个组组成1个教学班。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推荐1--2名优秀学生党员分别担任班长和副班长。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班组长人选的考察选拔工作,特别是党校培训班班长,要积极慎重地从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有从事党务工作经验的学生党员中选拔。
2、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安排1名党员教师担任党校辅导教师,协助党校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3、在党校学习期间,学员请假时间超过学习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发结业证书。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写书面请假条(病假需医院证明),交学校党校办公室。
(六)各学院(后勤总公司、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直属党总支按要求填写好《党校学员花名册》(见附件)后,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5:30前将其电子文档版和纸质版发送至学校党校办公室李雪佳(联系电话87727107)。
 
                                                    
中共西华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