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校第三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0浏览次数:1082

关于举办党校第三十三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后勤服务总公司党委、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
经研究,拟于下学期开学初举办西华大学党校第三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
按照学校《西华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系列党建工作文件要求,选送入党积极分子进党校工作应提前做好安排。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院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进行部署,确保选送质量。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确定的拟培训人员名单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加强对拟培训人员的考察培养教育,严把质量关,从严控制培训人数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党校将进一步控制培训人数。各学院在确定本单位的送培人员时,要按照控制总量、改善结构、保证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确定的各单位年度发展党员的计划指导数,进一步控制培训人数,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下学期二、三年级送培名额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参考比例分别为11% 和9%,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送培比例,毕业班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再推荐进党校学习。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加强对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积极鼓励、引导青年教师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教职工送培党校学习不限名额。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统筹安排,在本学期结束以前推选出第三十三期党校的拟培训人员,做好拟培训人员的考察培养教育工作。学生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团支部要抓好落实,对拟培训人员提出更高要求,要求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教育他们在树立良好学风、严肃考风方面特别是在期末考试阶段做出表率,通过自己的行动带动周围更多的人共同进步。在第三十三期党校开班之前要召开学前动员大会,要引导他们进一步明确党校学习的目的,认真完成党校课程的学习,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送进下期党校学习:
1、大学期间的考试中出现违规违纪的;
2、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有补考、重修不合格,且本学期所修课程有补考、重修的;
3、团员推优票决未通过的;
4、在学生群体中未能起到表率作用的。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按要求填写好《党校学员花名册》(电子表格形式)后,于2014年9月26日前将《党校学员花名册》的电子文档发至学校党校办公室。
三、培训对象
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被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列为培养对象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形式
培训班以业余学习为主,采取集中辅导、自学、讨论、参加社会实践和主题活动等形式进行。
五、结业考核
学员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心得体会考核、党校学习期间表现三部分内容。理论考试成绩占80%,平时表现占15%,心得体会成绩占5%。学员结业成绩合格,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党组织吸收新党员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培训管理
1、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将学员10—15人编为一组。每组必须由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党员担任组长。以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为基础,若干个组组成一个教学班。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推荐1--2名优秀学生党员分别担任班长和副班长。为了确保带队质量,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班组长人选的考察选拔工作,积极慎重地从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学生党员中选拔党校培训班班组长,并对他们进行谈话,要求他们认真负责地做好培训班各项工作。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请将担任第三十三期班长的姓名及电话于7月3日以前发至党校办公室。
2、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安排1名党员教师担任辅导教师,参与党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辅导、讨论、社会实践、考试等工作。
3、培训前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召开学前动员会,学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共西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细则》的规定,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和社会实践活动。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写请假条(病假需医院证明),交学校党校办公室。在党校学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学习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凡无故缺课1次或迟到、早退2次者,取消其学习资格。
 
中共西华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4年6月19日